為了創造我校良好的考試文化氛圍,促進我校良好的學風、教風,經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,特制定如下考試制度: (一) 考試前 教務科及時召開教師和學生迎考動員大會。 召開時間:期中考試提前一個星期,期末考試提前兩個星期。 召開方式:學生采用主題班會形式以班為單位召開;教師的期末動員大會隆重召開。 召開要求:學校會統一安排一些資料,班主任根據本班實際也要準備。 (二)考試中 1、期中期末考試期間,教師進行簽到,計入考勤。 2、開考前,監考教師要強調考試有關事項,對考生座位進行檢查,考生把有關考試資料全部放到講臺上。監考教師一前一后坐。 3、考生夾帶,拋紙條,說話等都計舞弊,監考教師及時登記并上交教務科,監考教師記到一個舞弊者學校獎勵該監考教師五元,以此累計。 4、對考試舞弊學生取消所有獎勵資格并在全校進行通報批評,并取消該學生班級本周評優活動。 5、監考期間,巡考發現監考教師玩手機或看報刊雜志,一次扣五元,以此累計。 6、教室布置: (1)前面黑板書寫“端正考風、嚴肅考紀”八個大字,在下面書寫:考試科目、考試時間。 (2)桌凳均勻反向擺好,盡量拉開距離。 (3)考試期間,班主任要安排學生打掃衛生,安排學生看管桌凳等公物,一有損壞,立即報告,好一查到底。 (三)考試后 1、教務科及時組織教師對考試成績進行分析、反思,認真填寫成績分析表者加一分,沒有分析者扣一分。 2、教務科及時召開考試總結會,對優秀學生及進步較大學生進行獎勵。 3、學校及時召開教師表彰大會,對取得較好成績的教師和進步的教師進行表彰。 4、班主任及時組織本班學生寫好考試總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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